新媒體或成新聞事件放大鏡——從微信傳播案例看新媒體傳播特點
新媒體,是一個相對的、動態(tài)的概念,是相對于報刊、廣播、電視等傳統(tǒng)媒體,基于新的數字和網絡技術,使傳播更加精準化、對象化,具體形式如互聯(lián)網、手機、移動電視、IPTV等。新媒體具有交互性的(互動性)核心特點,同時具有超文本型(多媒體)、即時性、信息量大等特點。
當前伴隨著科學技術的迅猛發(fā)展,各式各樣的新媒體形式層出不窮地出現,新媒體傳播正在改變著人們的生活方式和交流方式。隨著人們對新鮮事物好奇感的增加,利用新媒體的用戶在日益增加。新媒體的種類有很多,比如門戶網站、電子郵箱、搜索引擎、虛擬社區(qū)、網絡游戲、博客、維客、播客、手機短信、手機電視、網絡電視、數字電視、手機報、網絡雜志等等。
一、“交互”傳播推動事件甚囂塵上
新媒體的產生,使包括事件當事人在內的每一個使用者都可能成為信息的傳播者,而基于傳播者的復雜性,和傳播者本身的不專業(yè)性,使有些事件未能以客觀、全面的角度展現在大眾面前,從而導致許多事件發(fā)生違背最初意圖的爆炸性傳播效果,夸大或放大新聞事件本身。
2016年底發(fā)生的的“羅X事件”就是典型的案例。一夜之間,一篇《羅XX,你給我站住》的網文在微信朋友圈大量傳播,公眾號里一個5歲小女孩的照片清晰可見。這是一位父親為救白血病的女兒發(fā)出的呼喊。與此同時,網絡上出現了《每轉發(fā)一次,就捐款一元》的文章,引起眾多好心人的關注、轉發(fā)和捐助。然而第二天,事件發(fā)生反轉,有人稱羅家有三套房,家底殷實,不自己花錢為孩子治病卻向社會伸手,同時深圳某醫(yī)院出具了羅XX住院期間的醫(yī)藥費。這一反轉在網絡上引起軒然大波,一時間有人大呼上當,有人高聲叫罵,譴責聲不絕于耳。在這樣的背景下,部分傳統(tǒng)媒體對當事人和有關人員進行了采訪。事實的真相是,曾經作為媒體人的羅X,就職于一家收入低微的雜志社,三套房屋內有兩套沒有結清貸款無法交易,“轉發(fā)一次捐一塊錢”是與朋友約定的賣文救女,并不是向社會要求捐助。中間關關開開的幾次打賞所得錢款在輿論聲中全部原路退回。羅X就女兒醫(yī)藥費用的說法言辭不實,這也成為大眾爭論最激烈的一個焦點。
從這一事件中可以看出新媒體傳播的幾個特點:互動性:新媒體傳播過程中,網絡成為一個多向傳播的平臺,所有人都可以在平臺上發(fā)表信息和觀點,這使傳播的方式發(fā)生了根本的轉變。人們可以通過便捷的通訊工具,發(fā)生一來一往、多次往來的交流互動;及時性:新媒體的信息傳播,以其迅猛的速度搶占接收者眼球,其時效性已經取代了傳統(tǒng)媒體。一些具有份量的消息在幾分鐘內就可達到百萬點擊量。在這樣快速傳播的環(huán)境下,許多消息未經核實便肆意傳播;大眾性:新媒體由于形式多樣,使參與者都可以通過各自的平臺進行交流,這使得平臺中的任何人都可以成為主體。發(fā)布者、傳播者、調查者,都有可能成為事件的主體。這也造成許多人為吸引眼球不加節(jié)制發(fā)布言過其實的消息;多元性:新媒體不斷的涌現,內容涵蓋面廣,其表現形式表現出日趨多元化的特征。從國家大事到家長里短,都有可能成為人們熱議的話題,并由一個話題引發(fā)多個話題。可以看出,在整個過程中,多人對個人,個人對個人、個人對多人的異步傳播全都有所體現。在這樣的“交互”傳播中,事件甚囂塵上,影響不斷擴大。使原本“朋友間的約定”,放大成為一個社會事件。在海量的信息面前,人們挑選更能支撐自己觀點的部分內容進行二次傳播,使事件偏離本身的軌道。
通過這一事件也可以看出,新媒體的產生,已經將大量內容融為一體,事件、評論、慈善、廣告、營銷相互交錯,很難孤立存在。
二、言論隨意造成信息鴻溝
與羅X事件極為相似的是北京海淀中關村二小校園凌霸事件。海淀中關村二小校園凌霸事件發(fā)生在羅X事件后不久,甚至成為羅X事件平息的源頭。
2016年12月8日,一篇題為《每對母子都是生死之交,我要陪他向校園凌霸說NO》的微信公眾號文章在微信朋友圈開始轉發(fā),并在幾小時內瘋狂刷屏。文章講述了一個四年級男學生在中關村二小受欺負,一個媽媽去學校討說法卻無法得到有效解決的事情。許多為人父母的網友單是看到這一標題,就有一觸即發(fā)之感,出于同理心,立刻轉發(fā)。然而沒過多久,如往常每一件網絡事件一樣,事情發(fā)生了反轉,不同的聲音再次覆蓋網絡,稱發(fā)文家長的孩子在學校才是校園凌霸,而所謂受到的欺負,不過是孩子之間的打鬧。隨后,中關村二小在經過調查,通過傳統(tǒng)媒體向社會公布了事情的進展。稱“經學校多方調查、了解,明明和亮亮、軍軍屬于正常的同學關系,課上、課下互動交往正常,有互相起外號現象,但沒有明顯的矛盾沖突。我們認為,上述偶發(fā)事件尚不足以認定亮亮和軍軍的行為已經構成校園‘欺凌’或‘暴力’”。
由此可以看出:信息發(fā)布的隨意性:經新媒體平臺發(fā)布消息的人僅站在自己一方將事件夸大其辭,并隨意發(fā)布。完全失去了新聞事件發(fā)布中客觀公正的態(tài)度,將大眾傳播媒介做成了村里家長里短發(fā)泄的通道;事件傳播的擴大化:在新媒體環(huán)境下,語言的壟斷權被打破,每個信息接收者自動成為發(fā)布者。由于缺乏專業(yè)的意識和訓練,往往將未經核實的消息傳播出去,使事件擴大化,小事用放大鏡去看;信息鴻溝愈變愈寬。由以上事件可以看出,隨著網絡的普及,我國網民數量激增,大城市網民是主力軍。知識、信息之間的這一鴻溝將會變得更寬而不是更窄。同時,網民素質良莠不齊。網民擁有自由發(fā)表意見的平臺,但此類言論自由隨意、導向不明,甚至部分網民熱于揭人隱私、制造謠言,而導致偏激和非理性、盲從與沖動。此外,虛假信息多。目前,網絡上頻繁出現一些虛假、低俗等有害信息給構建健康文明網絡造成了極壞影響。
新媒體更要求嚴謹真實可靠權威的消息發(fā)布源。追蹤事件真相,采訪當事人,是媒體人責任。
三、關于新媒體傳播真實性的幾點建議
那么,應當如何預防及制止新媒體傳播中事件的放大呢?
(一)引導輿論的能力
在新媒體時代,“人人都是麥克風”。因此,在事件傳播中,我們更要把握輿論主動權,引領正確的輿論導向,使網絡新媒體發(fā)揮優(yōu)勢、健康發(fā)展,從而產生更大的社會效益。
(二)專業(yè)新聞人介入
通過諸多網絡事件可以看出,傳統(tǒng)媒體尚存優(yōu)勢,網絡事件中記者真實、客觀的報道往往可以令人信服。因此傳統(tǒng)媒體一在深度、二在背景、三在觀點、四在公信力上要做足做強。在主流新聞事件中,傳統(tǒng)媒體尤其不能失語,而應當把握熱點事件,直面問題,表達輿論。改變網絡報道遲緩而不迅速、表面而不深刻、分散而不集中的狀態(tài)。
(三)提高網民素質
要加強網民辨別真假與是非的能力;提高網民的責任意識,增強自律能力;加大網民包容心態(tài),考慮自己的網絡行為對現實社會中的人所產生的影響,將人逼得身敗名裂的“人肉搜索”等網絡行為是需要慎重考慮的。
(四)加強輿情監(jiān)督
在海量信息無序傳播的情況下,整合互聯(lián)網信息采集技術及信息智能處理技術通過對互聯(lián)網海量信息自動抓取、自動分類聚類、主題檢測、專題聚焦,實現用戶的網絡輿情監(jiān)測和新聞專題追蹤等信息需求,使事實全方位呈現在受眾面前,做出正確輿論引導,提供分析依據。
此外,還需要注意的,網絡上有關未成年人的消息特別容易迅速擴散,比如羅爾事件后不久的實驗二小霸凌事件。由于傳播者的非專業(yè)性,導致未成年人的真實照片、姓名完全曝光在大眾視線之中,使當事未成年人處于風口浪尖,不但容易對未成年人造成心理傷害,而且違反了《未成年人保護法》。新媒體傳播應在這一方面也加以注意和修正。
本文來源:《視聽》:http://m.k2057.cn/w/qk/950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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